河南省人民政府外商台商 投诉权益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02 15:03:42
第一章河南省人民政府外商台商投诉权益保护中心河南省人民政府外商台商投诉权益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投诉中心)设在河南省商务厅,负责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投资者,下同)认为河南省各级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省投诉中心申请协调解决的行为;以及向省投诉中心反映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行为。省投诉中心主要职责:1.指导、协调、督查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2.受理、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3.督查投诉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4.定期通报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处理情况;5.组织与外商投诉有关的政策调研、经验交流活动;6.为外商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外商投诉实行分级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投诉原则上由被投诉人所在地投诉机构负责协调处理。下列外商投诉为重大外商投诉事项,可由省投诉中心受理:(一)涉及省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省辖市的投诉;(三)其它影响重大应由省投诉中心受理的投诉。